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2023年10月11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调研统计工作的通知》,调研对象及要求方面,《通知》明确:
一、调研企业对象: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电池租赁运营机构、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4S店)、回收贸易商、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新能源汽车资源综合回收企业。
二、分类调研要求:
1)对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含特种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电池租赁运营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现场核实企业在动力电池编码标识、回收服务网点建设、溯源信息上传及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等方面的履责情况;
2)对本地区回收服务网点和回收贸易商进行摸底调研,现场核实回收服务网点在贮存场地规划、设施设备配各、安全消防措施、应急预案、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台账记录及废旧动力电池移交等方面的履责情况。同时,抽样调研相关回收贸易商的回收情况;
3)对本地区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研,摸清企业实际综合利用能力、资源综合回收率,现场核实企业在溯源信息上传、回收体系建设、梯次产品编码标识、安全环保消防措施等方面的履责情况。重点调研已公告符合规范条件企业持续符合相关要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