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明确清洁能源交通装备推广工程。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的电动化,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用,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公交站场等建设加氢、充电站(桩),全面推进港口船舶岸电使用。到2025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港口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达70%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交通领域清洁生产标杆创建工程。推动交通运输企业、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地铁、加油站、充电站等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设一批省级清洁生产标杆企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3-05-1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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