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工作细则》明确:实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的燃油汽车生产企业,在前两年同期平均销售量基础上,对增量部分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增产激励,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四川: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产量,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增产激励
日期:2024-10-1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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