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9日首次车牌摇号后,深圳已举行6期摇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受到市民热烈追捧,个人普通小汽车中签率持续走低;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直保持着100%的中签率,近万个指标无人问津。对此,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限购背景下,进一步降低新能源小汽车购买门槛,允许部分有车一族再申请购买1辆新能源小汽车。
近万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人问津
自今年3月9日首次车牌摇号后,深圳已举行6期摇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受到市民热烈追捧,个人普通小汽车中签率持续走低;而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直保持着100%的中签率,近万个指标无人问津。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前6期,深圳个人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拼抢“凶猛”,中签率从3.19%、2.47%、1.95%、1.41%、1.32%到1.22%,一降再降。上期摇号中,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933个,而有效申请编码数达到了234652个,相当于80人抢一个指标。按照此趋势计算,只要再有约6万人加入摇号,深圳个人普通小汽车中签率很可能就会下降至1%以下。
与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炙手可热相比,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一直乏人问津。前6期一直呈现申请人数显著低于增量指标配置数目的情况,中签率100%。而根据调控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指标配置公告,第7期以摇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计已达到11188个,其中单位1447个、个人9741个。这其中,有1247个单位指标以及8274个个人指标都是前期未能成功配置而回收的。
名下有车还可申请电动小汽车指标
针对这一现状,市交委和市发改委9日联合下发《通知》,在限购背景下,进一步降低新能源小汽车购买门槛,允许部分有车一族再申请购买1辆新能源小汽车。
根据《通知》,市民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或者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可以再申请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该市民依然得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
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可按实际车辆数申请获取
按照以前相关规定,市民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通知》规定,符合《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条件的个人,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的电动小汽车,可以按实际车辆数申请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如名下还有其他登记在本市的小汽车,该部分小汽车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以下是《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调整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调控政策的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创造更宜居城市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电动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个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1.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且名下未持有有效指标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2.名下仅持有1个有效指标,且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以及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的。
二、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在按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规则计算的申请编码数量基础上,可以增加1个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编码。
三、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条件的个人,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购买的电动小汽车,可以按实际车辆数申请电动小汽车更新指标;如名下还有其他登记在本市的小汽车,该部分小汽车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