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瓦房店市公安局联合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在瓦房店市泡崖乡某涉案企业厂区内,开展涉案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行动。此次行动是我市公安机关“爱我家园”第三战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又一次攻坚战,剑指污染环境犯罪违法行为。
在处置现场,上万块废旧铅酸蓄电池正在装车运走,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据了解,此次集中销毁处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是我市警方近期破获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现场扣押的。
据办案民警介绍,废旧铅酸蓄电池内含有废铅、废硫酸等化学液体,不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其中的铅和废液会引起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和电解液污染。同时,非法炼铅、提炼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飞灰”,严重造成空气污染、粉尘污染、土壤污染等,造成人体危害。根据《刑法》第338条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在现场看到,该企业位于瓦房店泡崖乡某山脚下,周边无人居住,平日里大门紧闭,门外没有任何名称、标示,隐蔽性强。在该企业炼制区,非法冶炼设备简陋,只有几台高温熔炉和铅锭磨具,未拆解的旧电瓶堆积如山,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液未经处理肆意倾倒在厂区一角一个长10米、宽5米、深1米的大坑中,并散发着刺鼻的酸味。由于现场铅含量超标,雨水冲刷过后,地面呈现红褐色,周边寸草不生。
据统计,现场扣押废旧铅酸电瓶及废料200余吨,非法提炼的成品铅锭70余吨,涉案价值数百万元。
据悉,该案件是我市公安机关乃至全省近年来侦办的最大一起污染环境案件。目前,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已成立专案组,并部署警力收集固定证据,抓捕涉案嫌疑人,全面进行收网行动。
在此次市公安局开展的“爱我家园”第三战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内保支队作为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环境案件的专业警种和参战单位,将与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依据《刑法》、《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重拳出击,剑指污染环境犯罪违法行为,确保实现排查一批涉污企业线索;查处一批涉污犯罪嫌疑人;查处一批涉大气超标排放企业;销毁一批危险污染废弃物;警示一批涉污违法犯罪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