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因利益博弈争论不休,迟迟未出台之际,山东省政府发文将坚定发展低速电动车。3月22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低速电动车发展,推动安全、适用、便捷、低成本的低速电动车发展,着力满足乡村出行需求。到2020年,建成聊城、临沂、枣庄、潍坊、德州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纯电动轿车、载货电动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
在这个发展方向明确之前,山东早已出台多项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政策,既有地市政府的管理办法,也有行业协会拟定的企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标准、行业保险方案。2012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22号文件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有序发展低速电动车,到2015年生产规模达到30万辆,2020年达到100万辆。
除了山东外,四川、河北、广东等省在政府规划中都提及了发展低速电动车。2016年9月9日,河南省在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驻马店、济源10个省辖市共同成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