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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鑫椤资讯
摘要:    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进入百姓家庭,2018年,首批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将报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何去何从?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深圳代表团分组审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张弦建言成立广东...
    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进入百姓家庭,2018年,首批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将报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何去何从?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深圳代表团分组审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张弦建言成立广东省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院,建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系统,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2020年废旧动力电池报废量将达25万吨

    近年来,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呈爆发式增长。未来随着市场的迅速扩大和产销量的不断攀升,将带来一个严峻的问题,即如此海量的废旧动力电池将何去何从?

    “工信部、环保部、交通部等部门分别于2016年、2017年颁布实施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但各行政辖区至今尚未形成回收利用及治理、监管体系。”张弦表示,若废旧电池回收处理过程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甚至不可逆的生态灾害。2018年,首批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将报废,首波动力电池报废处理高潮将要到来,预计到2020年废旧动力电池报废量将达到25万吨左右。

    张弦认为,动力电池对环境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相关环节上,如收集、存贮、运输、拆解和处理,也表现在相关衍生产业上,如维修、更换、租赁、回收等。因此,回收利用及其治理监管必须形成体系。若废旧动力电池再利用带来的价值无法覆盖回收利用的成本投入,也将制约社会资本对该领域投入。

    建议成立广东省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院

    为此,张弦建议,应尽快设立广东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协调办公室,统一领导全省回收利用工作,协调发改、财政、经信、交通、公安交管、环保、科技、质检等有关委办局参与回收利用的相关工作。同时,要制订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及监管制度,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并将《管理办法》确立的各相关环节要求细化落实到可操作层面,既为广东省行政监管形成执法依据,也形成具体操作指南。

    此外,张弦还提出,要以环境保护、资源集约为立足点,统筹全省对全省废旧电池的存贮、运输、拆解、利用、处理等进行产业布局的空间规划。建议由省综合协调办公室牵头,选择科研院所、大学和电池生产企业等有能力单位成立“广东省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究院”,重点进行再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产业转化及前端技术研究。还可建立省级动力电池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监管,形成政府、生产制造、销售流通、回收利用、消费者全方位参与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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