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实施项目建设主体另行签署的合同书为准,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公告中的“五、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6月10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基于良好的信任,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了《战略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荆门掇刀区投资建设年产104.5GWh的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含已建成产能11GWh、在建产能11GWh和拟再分期投资建设的产能82.5GWh),并根据生产需求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为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和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的引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兴隆大道238号
4、关联关系: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荆门掇刀区投资建设年产104.5GWh的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并根据生产需求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荆门掇刀区已建成年产11GWh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在建年产11GWh的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拟再分期投资建设年产82.5GWh的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以下简称“新建项目”)。
(2)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为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和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的引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合作方式
(1)根据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对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布局和荆门掇刀区的生产要素条件,公司通过其注册在荆门掇刀区的子公司拟在荆门分期投资建设年产
82.5GWh的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产能的新建项目。公司在提升新能源行业影响力的基础上,在荆门掇刀区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实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为鼓励和支持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应公司诉求,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对于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新建项目给予具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具体支持政策以甲方与实施项目建设主体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但原则上未经公司同意,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提供的支持政策不劣于本协议的约定。
(3)对于公司在荆门掇刀区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给予一定的支持,具体支持政策以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引入的配套产业的相关建设主体另行协商。
3、后续安排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协议,在签署后,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继续积极务实推进后续协商,细化落实实施细则。
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书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公司的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4、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长期有效。
5、其他
本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协议书。具体事宜以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实施项目建设主体另行签署的合同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的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荆门高新区管委会与实施项目建设主体另行签署的合同书为准,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1 | 公司与上海瀚舜船务有限公司签订《新 混合电推散货船项目合作协议》 | 2019年 6月 28日 | 正在履行中 |
2 | 公司与 StoreDot Ltd. 签订《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书》 | 2018年 11月 27日 | 公司分别于 2019年 3月、 2020年 3月 与 StoreDot Ltd. 签订《框架协议修正 案》,双方同意将协议期限延长至 2020年 3月 31日、 2021年 3月 31日, 已履行完毕。 |
3 | 公司与 Daimler AG 签订《供货合同》 | 2018年 8月 2日 | 正在履行中 |
4 | 公司与 StoreDot Ltd. 签订《电动汽车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1年 4月 30日 | 正在履行中 |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实际控制人骆锦红女士计划自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2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未来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94,133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