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拟与林洋能源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储能电池项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林洋能源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储能电池项目的议案》,亿纬锂能全资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拟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出资入股成立新的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建设年产10GWh的储能电池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亿纬动力以货币出资6,500万元,占合资公司65%的股份;林洋能源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占合资公司35%的股份。本次投资双方将根据项目进度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金至5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608386167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5、法定代表人:陆永华
6、注册资本:175767.2023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电力电气设备、自动化设备、集成电路、光伏设备、照明器具、光电元器件、LED驱动电源、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智能电网系统集成;储能控制系统以及太阳能新能源应用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力电气工程、建筑物照明设备、光伏电气设备、路牌、路标、广告牌的安装、施工;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系统、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安防系统开发;新能源、节能环保相关产品及零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为林洋能源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单独持有林洋能源40.90%股份。
9、关系说明:亿纬锂能、亿纬动力与林洋能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林洋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法定地址: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4、法定代表人:由合资公司董事长担任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6、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 | 6,500 | 65% | 现金出资 |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35% | 现金出资 |
合计 | 10,000 | 100% |
7、经营范围:储能电池的生产、加工、销售、售后服务,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
进出口,厂房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年产10GWh的储能电池项目
2、项目内容:磷酸铁锂电池
3、项目选址:江苏省启东市
4、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6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主体股份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在设立之日起10年内股东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将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资至5亿元。
(2)亿纬动力出资6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合资公司65%的股份;林洋能源出资35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合资公司35%的股份。
(3)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后12个月内,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到位10%(即到位1,000万元),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完成实缴。后续资本金(包括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的剩余金额及后续增资的注册资本)应根据项目进度完成实缴。双方同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出资,在一方按照其持股比例出资后的1个月内,另一方按照其持股比例出资。
2、合资公司治理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亿纬动力委派2名,由林洋能源委派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亿纬动力委派,副董事长由林洋能源委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更换或继续委派。
(3)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亿纬动力委派1人,林洋能源委派1人。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更换或继续委派。
(4)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财务部部长1名,营销负责人1名,其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由亿纬动力委派,财务部部长由林洋能源委派。
3、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协议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及其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亿纬动力本次与林洋能源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10GWh的储能电池项目,旨在通过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人才、客户资源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不断拓展锂电池储能市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产品需求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若本次储能电池项目顺利建成并实现销售,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合同各方协作办理后续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后续实施进程和完成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能否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