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积极布局新能源锂电材料绿色循环再利用产业,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再生”或“旺能”)收购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鑫新材料”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具体方式为:旺能再生以现金方式按照每股 3 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原股东陆立松、张甲亮持有的立鑫新材料 30%的股权,即 900 万元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为 2,700万元(含税)。股权转让完成后,旺能再生再以现金方式按照每股 3 元人民币的价格出资 6,750 万元用于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250 万元,溢价出资款4,500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总金额9,450 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旺能再生持有立鑫新材料 60%的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