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中提出增大对煤电机组深度调峰的补偿力度。将煤电机组深调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补偿标准分别提高至81元/兆瓦时、648元/兆瓦时、972元/兆瓦时。对于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容量为5兆瓦/1小时及以上的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参照煤机深度调峰第二档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即648元/兆瓦时。
原文如下:
贵州能源监管办推进贵州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修订
按照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双碳”目标要求,贵州能源监管办不断强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近期,在配合做好南方区域电力备用、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以及跨省(区)应急调度建设的同时,贵州能源监管办同步推进贵州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修订。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贵州电力系统灵活性,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此次规则修改,主要从以下六方面着手:
一是扩大市场主体参与范围。运用市场机制,激励第三方独立主体提供调峰资源,充分挖掘包括发电侧储能在内的新型储能以及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负荷侧可调节资源的调峰潜力。
二是增大对煤电机组深度调峰的补偿力度。将煤电机组深调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补偿标准分别提高至81元/兆瓦时、648元/兆瓦时、972元/兆瓦时。通过加大补偿力度,弥补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成本,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参与深度调峰的积极性,提高系统调节能力。
三是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增设深度调峰容量市场交易品种,对通过深度调峰改造,具备在系统负荷低谷时段主动调减出力至35%负荷率以下能力的燃煤机组,进行35%负荷率以下可调节容量的补偿。激励引导火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挖掘调峰潜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四是完善辅助服务分摊机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疏导,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所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初步考虑调峰补偿费用由并网发电厂和市场化电力用户按照分摊系数均为50%进行分摊。后续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五是增强新型储能等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意愿。对于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容量为5兆瓦/1小时及以上的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参照煤机深度调峰第二档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于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参与调峰(削峰)辅助服务按照煤机深度调峰第二档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参与调峰(填谷)辅助服务按照煤机深度调峰第二档补偿标准执行。
六是促进火电机组顶峰能力提升。建立顶峰市场化补偿机制,对高峰时段参与顶峰且出力在设计最大出力80%以上的火电机组,给予合理补偿。深入挖掘机组最大可调能力,提升高峰时段出力水平,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推进解决贵州火电机组高峰时段发电出力不足的问题。
通过综合采取以上六方面措施,贵州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将更加完善,进一步提升贵州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贵州电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