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4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天津市商务局等二十一部门发布关于天津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鼓励天津市及外省市新能源汽车在本市销售,不设定额外地方标准要求或单独定义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不设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进一步深化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
IT之家了解到,《通知》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支持汽车经销商集团加大促销活动优惠力度,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出台下乡支持政策,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根据《通知》,天津将积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居住社区,将按照住建部对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100% 预留安装条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住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桩。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继续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沿线以及物流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等地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不断织密充电服务网络;优化居民个人报装流程,深化和完善个人报装“联网通办”政策,将居民报装时间前移,要件简化。新建居住社区,严格落实国家住建部对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100% 预留安装条件。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既有居住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桩。
此外,《通知》中还将多举措活跃二手车市场,对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取消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
《通知》还要求推动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加快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快建设城市停车设施,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天津将研究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的政策措施,引导高排放车辆加快淘汰更新,促进汽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