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创新航就与宁德时代的不正当竞争案判决作出回应,中创新航称,该一审判决由宁德中院作出,存在重要事实查明不清等方面的问题,公司并没有所谓挖角的行为,中创新航会依法上诉,维护公司权利。
去年8月,宁德时代对外宣布,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中创新航,《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交手”不止不正当竞争案,2021年起,宁德时代共计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五项电池专利,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集流构件和电池”等专利。
截至目前,已有三起专利诉讼案一审宣判,宁德时代均告胜诉,总计获赔6006万元。
去年底,中创新航也向宁德时代发起反击,以滥用专利权恶意维权和肆意诋毁为由,起诉对手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