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简称“锂电新材”)增资118,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锂电新材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28,000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增资17,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科创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19,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现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向锂电新材、科创公司增资,有利于加快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建设,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布局以及加快研发检测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方向。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