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议”)。双方同意就 5GWh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在发电侧储能、工商业储能和户用储能系统的应用展开深度交流和合作。
双方在欧洲、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以及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储能项目的开发合作,在项目信息共享、项目资源谈判等领域紧密合作,以多样化的合作形式获取项目资源,并在取得资源后共同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
本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交付不少于 1GWh 产品,本协议签署 24 个月内,累计交付不少于 5GWh 产品,后续合作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各自经营发展另行约定具体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