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被视作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核心”,富含锂、钴、镍等珍贵金属。其再利用价值也同样值得关注,发展废旧动力电池的综合利用产业,不仅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循环,更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繁荣注入了新活力。早在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进行了修订,加入了梯次利用等关键内容。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介绍,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技术指标不断提高。同时,旧版的《规范条件》援引的部分法规政策、强制性国标已经更新。此外,据有关行业协会估计,未来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年报废量十分可观,国务院也明确提出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旧版《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优化技术指标体系,更新完善标准规范,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当前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投资扩张速度偏快,部分地区已建综合利用产能利用率不高,为引导行业有序投资、合理布局,《规范条件》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及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梯次利用产能不低于1000吨/年,再生利用产能不低于5000吨/年,此举将推动综合利用产业向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规范条件》还充分考虑了技术工艺水平的进步和节能低碳的发展趋势,对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新增了破碎分离环节电极粉料回收率、杂质铝含量、杂质铜含量要求和冶炼环节能耗要求。并且新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相关要求,明确梯次利用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再生利用企业应当兼顾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等要求,助力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在产品质量管理和企业选址方面,《规范条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企业应建立产品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质量保障机制,增加再生利用产品强制性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同时,《规范条件》明确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业内普遍认为,当前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如回收网点利用率低、技术难题待解、回收体系混乱、规范难以落实等,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政策引导、技术研发和市场监管等措施,逐步解决行业痛点,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