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中央财政下达23.4亿元,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此次中央财政下达资金用于考核评价合格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第三年度奖励资金。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助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资料显示,2021年,财政部等部门先后批复了京津冀、上海、广东、郑州、河北等五个城市群,示范期为4年。在示范政策推动下,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步伐持续加快,累计销量达2.9万辆,全面覆盖城市公交、通勤客运、城市物流、渣土运输、牵引接驳、市政环卫、出租/网约车等场景。
此外,中央财政下达29.1亿元,用于预拨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
2024年,财政部等部门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2024年支持了67个试点县。
截至2024年底,试点县共建成12万瓦以上充电桩超2700台,累计充电约590万度,对带动县域投资、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新技术迭代应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