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再获利好政策!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坚决破除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地方保护,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加快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广受车企诟病的新能源汽车地方目录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决破除地方保护,要求各地区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破除地方保护,《意见》还提出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此外,正对配套设施的“老大难”问题,《意见》明确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并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