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包头市领导在获悉了辽宁鑫普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能源纯镍氢电动公交大巴的经营理念和模式后,通过多方论证后,同辽宁鑫普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包头鑫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这两家企业会同市里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电池租赁模式,具体落实引入新能源纯镍氢公交大巴示范运营,组织相关的管理部门和企业,对国内成熟的新能源纯电动公交大巴生产厂家、充换电示范城市进行了深入考察,制订了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决定引入搭载镍氢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公交大巴,于2014年年底投放5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在包头1路、2路先投入示范运营,2015年视试运营情况再增加投放。
新能源纯镍氢动力大巴有着零尾气排放、噪音小、操作简单、舒适度高的特点,由拟建中的包头鑫普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动力电池的租赁及充换电服务,完全可以满足公交车的正常运营。
包头市引入新能源纯镍氢电动公交大巴项目,不仅能有效减少城市运营车辆的尾气排放,净化空气,而且还将带动包头市汽车、稀土永磁材料、镍氢动力电池、储氢合金等稀土产业的升级和发展,推动包头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