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思伊纳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二次电池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4、项目概况:厂区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5°16′57″~115°17′23″,北纬41°50′26″~41°50′53″,厂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3km2,总投资1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1亿ah锂离子动力电池、2000吨正极材料、1000吨电解液。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包括涂布车间涂布机内浑发的少量nmp有机废气,正极生产产生的少量粉尘,nmp有机废气通过涂布机自带回收装置全部回收,粉尘主要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其余产尘工艺全部置于厂房内。通过处理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整个工艺装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清洗设备废水。清洗废水通过“预处理+絮凝沉淀+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晾干运至园区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正负极板下脚料、生产线中产生的不合格电芯以及成品检验工序检出的不合格电池、各类正负极材料废包装袋和污水处理废渣中包括含镍重金属废物都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nmp、电解液和粘合剂空桶沾染有nmp等化学品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他金属、塑料类外购组件的废包装箱袋属一般废物外卖综合利用。
4、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厂区的鼓风机、引风机、压缩机、冷却器、各类水泵、机泵等,其噪声级在80-110db之间,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不会恶化,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环境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思伊纳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离子二次电池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4、项目概况:厂区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5°16′57″~115°17′23″,北纬41°50′26″~41°50′53″,厂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3km2,总投资1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1亿ah锂离子动力电池、2000吨正极材料、1000吨电解液。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1、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包括涂布车间涂布机内浑发的少量nmp有机废气,正极生产产生的少量粉尘,nmp有机废气通过涂布机自带回收装置全部回收,粉尘主要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其余产尘工艺全部置于厂房内。通过处理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整个工艺装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清洗设备废水。清洗废水通过“预处理+絮凝沉淀+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工业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晾干运至园区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正负极板下脚料、生产线中产生的不合格电芯以及成品检验工序检出的不合格电池、各类正负极材料废包装袋和污水处理废渣中包括含镍重金属废物都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nmp、电解液和粘合剂空桶沾染有nmp等化学品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他金属、塑料类外购组件的废包装箱袋属一般废物外卖综合利用。
4、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厂区的鼓风机、引风机、压缩机、冷却器、各类水泵、机泵等,其噪声级在80-110db之间,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不会恶化,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环境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宝昌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和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建设项目环评简本及期限 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www.centure.cn上查阅环评报告简本。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⑵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⑷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⑸其它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思伊纳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18613879973
4、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孟潮洛蒙联系电话/传真:0471-463848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北路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孵化园10号楼 邮政编码:010011e-mail:chaoluomeng2006@163.com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宝昌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和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建设项目环评简本及期限 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www.centure.cn上查阅环评报告简本。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⑴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⑵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⑷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⑸其它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思伊纳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卫联系电话:18613879973
4、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孟潮洛蒙联系电话/传真:0471-463848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北路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孵化园10号楼 邮政编码:010011e-mail:chaoluomeng2006@163.com